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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网讯 为进一步加深集团公司全体员工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的学习理解,营造懂法、知法、守法的良好氛围,更好地指导实践、推动工作,6月5日,集团公司借开展警示教育之机,在贵州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了《监察法》学习宣讲活动。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王永茂同志作专题宣讲,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、总部副部长以上干部、贵阳片区权属公司领导及中层管理人员,集团公司系统财务、人事等关键岗位人员100余人参加宣讲。
会上,王永茂就《监察法》实施的主要目的、立法背景和实践、监察机关及其职责、监察范围和管辖、监察权限、监察程序和法律责任等内容作详细解释,帮助广大干部员工准确理解《监察法》的性质地位,准确把握《监察法》的主要内容,增强干部职工法律观念、规矩意识。
王永茂要求,集团公司全体干部员工必须认认真真学、原原本本学,要把学习《监察法》作为理论学习的重点内容,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,正确对待手中权力,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和处理问题。各级党群部门要加大《监察法》的宣传力度,全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,让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坚强决心深入人心。
据悉,集团公司将通过在中层以上干部发放《监察法》读本、领导上党课、中心组学习、支部学习、基层宣讲、座谈讨论等多种方式,宣传监察体制改革,深刻领悟《监察法》的重要思想内涵,不断夯实学习效果。此外,集团公司通过公司网站、微信公众号平台,开设学习专栏,推出《监察法》相关学习材料和视频,并将于近期在集团公司中层以上干部中开展《监察法》知识竞赛活动,进一步营造学习宣传氛围。
集团公司纪委也将以学习《监察法》为契机,切实提高执纪的能力和水平,把《监察法》融入执纪各方面、全过程,既监督好全体干部员工,又坚持严查突出问题,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工作流程,全力构筑集团公司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。(通讯员 路艳宁 付超)